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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离退休干部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
2018-05-14 08:29 | 编稿:谭萍 

 

                                                                                                                                                 潭离退委〔20182
                                                                   关于印发《湘潭市离退休干部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湘潭市离退休干部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部署和安排好2018年离退休干部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中共湘潭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1852

 

 

湘潭市离退休干部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党建领航工程”六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1782号)文件、《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湘潭市“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聚焦党员教育与管理,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抓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通过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中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自觉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离退休干部中如有积极申请入党的同志,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手册》规范党员发展纪实管理,做到一人一册并存入档案。基层党委要发挥领导把关作用,落实政治审查制度,

2.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潭市组发〔20162号)文件要求,规范稳妥地处置不合格离退休干部党员。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党支部要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每半年作一次综合分析并进一步改进帮教措施;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要教育他们做一个合格公民。

3.加大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力度。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出国(境)时间较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等情况。

(二)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讲党课年内2次以上,党支部书记年内为党员讲党课1次以上。基层党组织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年内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2次以上,年内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委(总支)年内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1次以上,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基层党组织在每月26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每次主题党日要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由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

2.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离退休党员实际人数,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设3-5人。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基层党组织健全。党员普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开展正常工作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由本单位党组织安排一名熟悉党务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

(四)扎实开展党员骨干集中轮训

重点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这支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半年培训,时间初定6月初,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半年培训,时间初定9月初,主要学习党章党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业务等。

(五)着力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

1.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组织党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进行集中学习。根据湘办201732号、湘老干201733号、湘老干201816号、潭老干201735号文件精神,可视情况组织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分期分批就近到省内外红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并确保安全。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为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继续奋斗。继续向基层支部赠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参考》(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主办,全年四辑)、《新时代面对面——理论热点面对面2018》,为基层提供学习资料。

3.充分利用教学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利用好“六网七展馆”(共产党员网、红星视频、湖南老干部(老年)开放大学网、湘潭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红土地湘潭组工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网络资源和韶山毛泽东纪念馆、齐白石纪念馆、彭德怀纪念馆、韶山市长湖村、东山书院、九华德文化公园、湘潭高新区廉政教育基地等7个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展馆),引导关注“红星云”、“三湘老干部”、“红土地——湘潭组工”、“湘潭老干部”等微信公众号,鼓励引导全市离退休党员干部利用教学平台开展经常性的自学,增强学习主动性。同时,全市各单位要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利用“红星云”及时展示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任务。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员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工作指导,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积极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为老干部党员教育培训提供良好服务,帮助制订方案,建立学习台账,对年高体弱或异地居住的党员,给予特别关心,通过送学上门或是电话、微信、网络等远程学习方式,有效参与活动。

2.发挥主体作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健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因地制宜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着力建设“五化”支部,着力引导离退休党员不忘初心坚定信念,着力构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

3.加强宣传总结。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离退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挖掘、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每月月底报送情况。10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情况和总结报送至宣教科,联系人:成经满,电话:58521705,邮箱:xjk58214699@163.com.